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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2-05 03: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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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2〕51号,以下简称《通知》)。

  今年是国家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第18年。伏季休渔制度是我国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资源、遏制海洋生态环境恶化、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今年伏季休渔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压力。农业部对伏季休渔政策进行了调整,黄渤海区、东海区刺网渔船提前一个月开捕,全市近4600艘刺网渔船可以出海生产,可能出现提前违规出海生产现象;尽管当前涉朝韩渔船管理局势持续紧张,但部分渔民仍然可能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今年伏季休渔的新形势、新情况,细化责任目标,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伏季休渔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海陆监督检查,对查获的违规渔船和网具,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一律扣押到指定港口处罚后放行。

  (一)加强重点对象管理。一是注重大马力渔船监管。对110千瓦以上大马力渔船实行定点集中停靠,落实责任人,对渔船的停泊位置和数量实行不定期检查,并充分利用渔港监控设备掌控大马力渔船动向。二是注重在外作业渔船监管。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无法回船籍港停靠的我市在外地作业渔船的停靠、管理问题。三是强化渔船规范化管理。各有关县市区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山东省渔船专项整治行动和“护渔2012”海洋渔业执法行动,加强海洋捕捞渔船规范化管理,强化渔船标识检查,严厉打击“三无”和套牌、假牌渔船的违规行为。四是加大非法捕捞查处力度。开展清理和取缔“地笼”、“吸蛤泵”等禁用渔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海洋非法捕捞行为。五是加强涉外渔船监管。涉外作业渔船专项许可证一律集中管理,严防我市渔船到中韩渔业协定特定禁止水域、特定禁区水域作业。六是加强水产品市场监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发现出售非法渔获物的,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彻查非法渔获物来源,及时开展源头打击。

  (二)加强重点时段管理。伏季休渔前期,各地渔政管理机构要加强辖区内定置网场管理,6月1日上午12时前,对定置网场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定置网具的网囊、网墙及网圈是否全部上岸,是否按规定集中存放;对休渔渔船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港口、停泊点停靠的应休渔渔船进行划片包干,落实到每个伏季休渔责任单位(由渔政或渔监执法人员组成),不定时在休渔渔船停泊港口巡查,逐船落实停泊船位、清点船数;利用射频识别(RFID)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渔船动态管控。伏季休渔中期,海蜇和增殖对虾开捕后,作业渔船必须持专项证、悬挂标志旗生产,严厉查处无证、无标识捕捞行为;加强对捕捞渔船网具和渔获物检查,防止不法渔船以捕捞海蜇为名进行违规偷捕。伏季休渔后期,各地渔政、渔监管理机构要重点加强幼鲅鱼的管理,特别要掌控好大马力渔船和老牛网等定置网具的动态,严防规模性违规事件发生。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对近年来多次违规的渔船、企业及地区密切监控,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把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大范围、突发性、集体性违规活动发生,确保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毫不放松地抓好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有关县市区要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伏季休渔期间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加强防风、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渔民培训工作。要为上岸渔民举办不同形式的知识学习班、技术培训班,组织学习《渔业法》、《山东省实施〈渔业法〉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中韩及中日渔业协定等渔业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风和遇险自救等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今年伏季休渔政策和管理要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进渔区、入渔村、上码头、登渔船广泛发放《致渔民渔工的一封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张贴《烟台市伏季休渔期间禁止销售违法捕捞水产品的通告》等宣传材料。要通过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氛围,提高广大渔民群众支持伏季休渔、参与伏季休渔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我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原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有关县市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休渔管理机制,做好辖区内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化、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法程序,统一处罚标准。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执法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边防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各项管理措施,认真执行省政府制定的七项伏季休渔管理制度,确保辖区内伏季休渔秩序稳定,确保涉外生产安全有序。

  (二)加强监督检查。有关县市区要逐艘落实应休渔船(含渔业辅助船)停泊位置,填写《2012年山东省伏季休渔渔船停港情况登记表》,并将指定的违规扣押渔港名单于6月3日前报市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线)。对因制造、更新改造、跨县购置渔船已核发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且渔船已建造或更新改造完毕的,应由批准书载明的渔船所有人所在地渔政机构分类填写《2012年山东省伏季休渔渔船停港情况登记表》,单独上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要求设立伏季休渔工作监督员,畅通沟通渠道,发挥好联系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